新加坡實施新加密貨幣規定 要求海外營運公司必須獲得政府許可

新加坡週二通過的新加密貨幣法例意味著加密貨幣公司將必須配合反洗錢和反恐政策,然而這行業以往沒有受到監管。

據彭博社報導,新加坡議會週二通過了一項法律,要求總部設在新加坡境內,但只在海外開展業務的加密貨幣企業必須獲得政府許可才能合法經營。

目前,新加坡的加密貨幣實體不受反洗錢和打擊恐怖主義政策所監管,因此此舉將會收緊向加密貨幣服務供應商的監管範圍。

新加坡對加密貨幣的立場搖擺不定,一方面又歡迎 Web3 公司發展,另一方面又頒佈指引限制加密貨幣廣告在公共場所和大眾媒體上出現。

這項新實施的規定是《金融服務與市場法案》的一部分。法案內容包括對遭遇網絡攻擊或服務中斷的金融機構處以 100 萬新元(737,050 美元)的最高處罰,此法律賦予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更大的權力,以禁止任何被認為不適合在金融業擔任重要角色、活動和職能的市民權利。現在相關法例範圍延伸至提供支付服務和風險管理服務的人士。